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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教授:属于我们的时代已在缓缓落幕

法研在线 2021-09-17
作者 | 葛佳男来源 | 本文首发于《人物》2015年7月号

在江平看来,属于自己的时代已然在缓缓落幕,他认为这一辈法律人的使命业已完成。“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历史使命就是承上启下,培养出来一批能够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法律观念的学生吧,这个应该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他愿意一点一点地看着国家改变,“希望能够看到我们国家的自由、民主、人权能够更好一些。”

他的世界
9个月之前,84岁的江平先生住进了养老院。照顾他15年的保姆走了,老伴和女儿都觉得这家位于北京CBD的养老院好,一家人商量,没多久就做了决定,一起搬了过来。养老院每天定点吃饭,日日有护理人员照顾打扫,江平觉得挺不错。这位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一生对物质生活没有太多要求,唯一的一点别扭,觉得这里“总的来说不太像家,还是想回去”。
他在法学界的老朋友很多都离开了人世。去年年底,87岁的张思之律师突然中风,江平一直对老友很担心,听说记者近期曾去探望,他在采访过程中几次三番打探:“思之还好吗?”江平在2008年患过一次中风,那时候躺在病床上,他最害怕的是自己的思维和表达无法恢复,“知识分子就是靠脑子啊,如果脑子糊涂的话,说话都乱了,也很麻烦的。”后来虽然恢复得不错,还是留下了一点后遗症。他的儿子江波曾形容父亲以前“思维特别快,说话一点磕巴都没有,走路虎虎生风”,而现在,说话语速“已经明显变慢”。

但他依旧思维敏捷,精力旺盛。6月7日欧洲冠军联赛决赛,他定好闹钟,倒着时差起来看球。比赛结果没出现什么悬念,他支持的尤文图斯输给了巴塞罗那,这个老意甲球迷有点儿失望,“我还是希望有意想不到的”。更加旺盛不减的是他对法学、社会问题的关注。前不久,天则经济研究所召开研讨会,他在会上作了演讲,谈社会自治和社会转型。他对自己的状态还有些不满意,“像过去一讲演可以讲半天,现在就讲半个钟头。”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终身教授,江平至今依然在带博士生,到今年已经是第25届。常有学生来拜访他,有请教问题的,更多的是跟他谈论当前的形势,请他参加各种活动。

在江平的学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看来,江老师是“大聪明人”。他让整个的法学,不只是狭义的《民法》,让整个的法学界,整个中国的法治知道方向在哪儿,知道说我们应该朝哪条路走。江老师总是能够给出特别好的一个,在我看来特别合理的一种答案。他不会迷名望,不会昏头,不会深一脚、浅一脚。江老师的观点一直是非常平衡的,可以说非常理性地去告诉我们合理的方向是什么。”

上世纪80年代初,江平率先倡导私权保护,参与制定被称为“中国人权宣言”的《民法通则》,将西方的民法精神引入中国,使当时相对封闭的法学界开始较为开放地接受现代法治观念;90年代,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江平开始研究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主持起草《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就法治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论证;再后来,江平越来越多地意识到合理的政治制度对于法律的重要性,突破了民法的学科体系,走向更广阔的、对宪政的追求。

他是那一代声誉最隆的法学教育家之一,更重要的是,终其一生,江平都在为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思想不懈呐喊。他曾说自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掉入时代的缝隙,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和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搞法律的人,他所关心的最实质的问题,是自由、民主、人权。”江平这样总结自己30多年来的轨迹。他曾说自己的后半生就干了三件事:教书、立法、讲座。当人生进入第85个年头,一切似乎更清晰了。这位时代的法学家,他所有的努力均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宣扬独立、自由、民主的法治精神。

现在,他的世界主要集中在养老院7层走廊尽头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一张被书籍和报纸铺满的小书桌前。但他的世界又很大,对社会上的问题仍然保持敏锐的观察和准确的判断。采访过程中,有后辈请他为前段时间的某桩公案发声声援,此案关乎一位与他感情深厚的学生,江平详细询问了案情中涉及的法律细节,如数家珍地分析案子的情况,然后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五十而立

从某种意义上说,江平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工作者的生命,从50岁才真正开始。

那是1979年,他终于摘掉戴了22年的右派帽子,回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课程。重回学校不久,江平便提议开设复兴民法传统的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他用早年留学苏联所积累下来的理论和资料编写教材,法大所有选修这两门课程的学生都由他授课。

听过他讲课的学生回忆,江老师身材高大挺拔,往讲台上一站,就让人感觉“器宇轩昂”。他的课很少提前下课、迟到或者取消,也从来不会找人替他讲。他口才极好,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能把枯燥的理论讲得“很有感染力”。上课几乎不用讲稿,手上只拿几个小卡片,旁征博引,思路非常开阔。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是江平的博士生,他说,听江老师的课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的思维方式,“作为我们这些学生更多的是从具体层面、制度层面,他就能把制度融会贯通,从里面抽出一个精神来。”孔祥俊回忆,当年在课堂上,江老师常常给他“醍醐灌顶”之感。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的法治建设刚刚从废墟上起步,百废待兴,法学教育也基本是从一片空白中艰难成型,江平是最早注意到民事相关法律缺失的学者之一。他在“文革”后复建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里开设两门课程,自己编写教材,是最早让人格尊严、权利神圣等现代法治观念进入中国法学界的学者之一。

“在当时的师资里面,江老师是最突出的一个,就是明显他比别的人高出一大截。”1979级学生、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燕士律师说,“我在想为什么他能高出一截呢,可能跟他经历有关系。”他所在的1979级被称为法大的“黄埔一期”,这群恢复高考后被招上来的第一批学生精英辈出,他们对江老师印象最深,受他的影响也最大。

有些学生可能并不知道,如果不是缘于许多个时代中的偶然和必然叠加的巧合,他们或许没有机会听到江老师讲课。

1951年,中国选派第一批赴苏联留学生,江平当时是燕京大学新闻系的学生,是经过严格考核选拔出来的“新中国未来一代”。他毫无思想准备地入选,被指定去莫斯科大学学习他从未接触过的法律。”学法律不是我的志愿,是组织安排的。”如今,江平这样解释当年的选择,“我们那时候的思想很简单,国家派你去,就是国家的意志,国家意志就是个人意志。国家派你学法律,那就是把它看作最高的目标,努力把它学好。”事实上,21岁的江平,志向是做一名记者,独立自由,无冕之王。”法律在那时候觉得是太干巴巴的,完全是教条,不像新闻这么奔放。”

最初,江平被时代洪流和国家意志所裹挟,走上法学研究的道路,而他对法律的认识和探索,伴随着这个国家政权更迭和现代化社会转型的阵痛。

出发去苏联的时候,中国的政权更替完成不足3年,共产党明确提出废除“伪法统”,整个国家处于法律虚无状态,国民党时代的所有法条和司法体系一概作废。江平和同伴们在出发前收到规定,凡是国民党出版的法律书籍一律不许携带,他们只好空着手踏上了去往苏联的飞机。那时的江平根本不懂什么是民商法,分专业的时候,同去的另外一个同志选了刑法方向,“总不能两个人都学一样的吧”,他认为这不符合国家的需求,于是选择了民法。

那个年月通讯不便,国内的报纸要一个月之后才能到达苏联,等到1957年江平学成归国,中国的形势又变了。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不足半年,毫无政治运动经验的“红色知识分子”江平,因为一张向党提意见的大字报,猝不及防地被划为右派,此后22年,在各处流离辗转。

最痛苦的时期,新婚才一个多月的妻子迫于组织压力主动与他离婚。1958年,江平被下放北京西山一带劳动改造,主要的改造内容就是背粪,在没日没夜的超负荷劳作中,有一次因为太疲劳被擦身而过的火车碾去了一条腿。送去医院的路上,他觉得好像人死也不过就是这样而已,迷迷糊糊地问旁边的人,“我有没有救啊?没有救就算了。”

紧接着到来的是“文化大革命”,公检法被砸烂,法学教育停滞。1970年底,北京政法学院被宣布解散,全体教师下放安徽办五七干校,继续劳动和改造。两年后,辗转回京的江平,窝在延庆的一所中学教书谋生。他以为,因自己的“摘帽右派”身份,再无可能回到法学教育的讲台,于是把在苏联省吃俭用攒下的几大箱法律书籍,全部当废纸卖掉了。只有几本“我认为有资料性质的”——比如后来在民商法教学中发挥极大作用的《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概述》和《罗马法基础》——舍不得卖,保留下来。卖完书,江平把自己闷在北京的郊区,写下一首五绝:“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后,卷卷皆粪土。”

将近半个世纪后的一个夏日的午后,微风敲着窗子,白色窗帘微微抖动,窗外绿意盈盈。耄耋之年的江平靠在窗下一张柔软的小沙发上跟《人物》记者回忆往事。叙述平静、缓慢,不惊风雨。他说,那个时候,他甚至觉得能不能继续从事法律工作其实无所谓,“我并没有真的把法律当作是很神圣的一个武器。因为那时候你可以看到啊,我们国家也没有多少真正的法律……你需要的时候就给你制定点法,不需要的时候你就不制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很难成为治国的一种手段”

浩劫过去,平反后重回北京政法学院讲台继续法学教学的江平,已经50岁了。少年时代所受到的教育和感召,让江平在历经时代沉浮之后依旧怀抱期待。他对制度的反抗并不激烈。回忆当年,他依旧觉得自己是被时代误解,无可奈何,被动地卷入历史和政治运动当中。这或许也有意无意的塑造了他后30年的策略,一直在体制之内以柔软的身段坚持,这是某种自我保护,也是他们那一代人历尽打磨的智慧。然而,在每一次需要站出来的时候,江平永远第一时间呼唤真理与法治,这是一个知识分子本性里的担当。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中国大规模开展的立法和法制建设,江平重新开启了后半生的法学实践之路:55岁,他作为“民法四杰”之一,参与起草被称为中国版“人权宣言”的《民法通则》。58岁,他就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成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参与中国市场经济制度设计,参与构建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63岁,他卸任一切公职,继续通过写文章、发表演讲和在公共法律事件上的意见发挥影响力。来自广东打工的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江平激烈抨击收容遣送制度。重庆李庄案第二季,已经81岁的江平顶着巨大的压力,加入李庄案法律顾问团,为捍卫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合法权益鼓与呼。

五十而立,年届五十方得以立,这是江平那个时代不多的、有影响力的法律工作者的宿命。就像贫瘠荒凉的城池里,几个顽强坚持到底的老兵。

2009年12月27日,北大附近的大益茶餐厅,一场主题为“私权在中国的昌明”的学术研讨会在这里举行。法学界通过这种方式,为江平献上80岁生日的祝福。在那次聚会上,江平向所有前来祝贺的人们说道:“回想80年的历程,应该说我在不幸者当中属于相当幸运的人。虽然我曾谈到我曾失去22年的光阴,但是这22年已经补回来了。我现在80岁,按60岁退休来说,我已经补回来20年。”他还有一点雄心:“如果我能再干20年,我就更能补回来。”

自由之身

在中国政法大学,没有人不知道江平的名字。他在这所学校的校长任上只做了两年,时间是1988年到1990年,老先生到现在还常常开玩笑,说自己是“最短命的校长”。然而,直到现在,法大的每一个学生都会在毕业的时候穿上一件文化衫,上面印着江平在将近30年前手书中的一句话:只向真理低头。在当年的风波中,江平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对学生进行保护。
在85级学生的毕业动员大会上,江平带头唱了一曲《国际歌》。一位学生回忆,歌声一起来,“底下学生全是热泪盈眶,台上老爷子也是老泪纵横”。当时有十几个学生已经先去食堂吃饭了,歌声飘出礼堂,学生们立刻端着饭盆跑了回来,一边跑,一边哭。第二年,江平被免去校长职务。然而时至今日,因为他的坚持与担当,在许多法大毕业生心目中,江平是“永远的江校长”。

江平说,自己这一生,基本没有说过违心之语。“我在当时要是一心想做官的话,我也可以作几句检讨,也可以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我不愿意这样……讲点逆心之言跟这些违心之话有什么意思啊,”他说到这里,眉心罕见地拧了起来,“我这个人特性就是自由,我是一个自由之身,我不受任何东西的牵累,就是这个意思。”

他的学生们对此有明显的感受。贺卫方陪江平参加会议,他发现江平对“官气十足的那种发言”非常不以为然。“大家都鼓掌,他不会鼓掌,就在那儿坐着。”而对于学术研讨会,老爷子要么不参加,要么从头到尾参与到底,听到特别喜欢的发言,他就“非常真诚地去赞扬“。

江平的许多弟子毕业以后,在江平的劝说下留校任教。不止一个人听江老师说过,你不要进体制,去系统,有什么意思?“如果江老师不那么(劝说我留校)的话,我肯定早就走了。”法大教授费安玲对《人物》记者说,“当时呢,这方面确实挺感动的。”他后期的学生绝大多数供职于高校,成为民商法学界中的中坚力量。

2003年,律师武晓骥组织了一场法大79级学生的毕业10周年纪念,他邀请江平参加,江老师表现得非常高兴。武晓骥记得江平在活动现场说了一段话,让他至今都能几乎一字不差地复述出来:“他说作为老师,过去这么多年,今天我给你们提一条建议。在座各位同学相互之间不要比谁钱挣得多,也不要比谁官做得大,以后你们互相比比,谁做人做得好。”

虽然不再做官,但上世纪90年代之后,江平开始重新思考法律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亲历1979年的右派平反,他原本对体制充满期待,如今,这种期待又一次落空了。江平记得有一次跟李慎之一起去贵州考察,两人有一次比较深入的谈话,李慎之对他说,你们搞法律的人啊,要想躲避政治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你们会发现,法律和政治要发生冲突。

“冲突啊,这句话我觉得讲的是很有道理……政治和法律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是最后法律是不能够躲避政治,逃避不了。与其逃避不开,终究要面对的现实,是这样的。”江平说。

大约自1993年起,贺卫方开始频繁听到江平在各种场合谈及合理的政治制度对法治的重要性,“他越来越突破了自己的一个狭窄的学科体系,慢慢走向一个宪法学家应该追求的一些方向。”贺卫方记得,江老师从那时起也越来越多地提醒他,说话要谨慎,讲究策略,不要太尖锐,很多事情还是要在体制内去做。

在一些法律人看来,近些年的江平似乎有些太讲究策略了。有人因此评价,他是民间眼中的保守派,官方眼中的激进派。人们认为江平似乎应该承担得更多一点:如果法律本身就是恶法,如果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存疑,除了呐喊之外,难道不能再多做一点什么吗?

85岁的老先生坦荡大笑:“这个当然,我现在就是这么个形象。我承认,我没有勇气,我也没有这么个胆量再来做生死搏斗,不可能,我没有。我只是在这个制度下来大声呐喊,我有一本书就是《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我就是这样。”

2007年,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当中,江平在一次采访中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私权有时要让位于公共利益,受到舆论的猛烈攻击。有人问他,你是站在弱势的一方还是站在公权力的一方?江平回答,我既不站在公权力的那一方,也不站在弱势的那一方,我站在法律的那一方。他对政治并无兴趣,也不愿意用激进或保守来定义自己。他是一个信仰法律的法律人。

总有人问这位跌宕一生的老人,对中国的未来怎么看。他总是笑眯眯的:“我是相信这个社会总是在朝向一个更美好的前景在发展,这是我始终相信的。所以在困难的时候,我也总是想到前景还是乐观的。”在这个年纪,他对自己也更加平静释然。原先滴酒不沾的人,现在碰上喜欢的学生,也愿意连浮三大白。

在江平看来,属于自己的时代已然在缓缓落幕,他认为这一辈法律人的使命业已完成。“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历史使命就是承上启下,培养出来一批能够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法律观念的学生吧,这个应该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他愿意一点一点地看着国家改变,“希望能够看到我们国家的自由、民主、人权能够更好一些。”

对于自己,他的愿望则更加简单,像是千帆过尽之后,一汪平静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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